其他
蒲公英法律微课堂 | “一生就要冲动一回”,这一冲动却让他们越过了法律的界限
伍某是来桐乡做生意的个体户,一次在参加朋友的饭局时,刚巧碰到了之前做过同事的李某。而伍某的好友满某,与李某曾有过生意上的纠纷,两人也因此产生了口角,更是将此纠纷延续到了微信上——李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表了对伍某、满某及其另一好友汤某的侮辱话语。气不过的伍某便打电话向满某告知了这件事。
满某听到消息后,也十分生气,便和汤某一起找李某讨个说法。至于汤某,那更是“人在家中坐,锅从天上来”,平白无故受到陌生人的无端指责,自然火大,便爽快答应下来。三人结伴来到李某办公室,本想好好与李某讲一番道理,没想到一言不合,又在办公室内掀起了一场骂战。最终三人见理论无果,僵持下去也不是办法,便离开李某办公室,回到了温州。
次日下午,李某与往常一样来到车库装货,前脚刚刚踏入,就看见伍某、满某、汤某和另一个不认识的人朝自己冲了过来,逮住自己就是一顿拳打脚踢。李某好不容易抓住机会挣脱出去,怎奈对方人数众多,最终还是被追上,一直被打到抱头蹲在地上,对方才就此作罢。经鉴定,李某的伤势程度达轻伤二级。
原来,之前伍某、满某和汤某离开办公室回到温州后,李某又在朋友圈发布了辱骂三人的话语,满某终于忍无可忍,抱着“一生就要冲动一回”的想法,又叫上了另一名好友谢某再次驱车前往桐乡濮院,守在李某工作地点的地下车库,准备李某一出现就给他一顿教训。
检察官提醒: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许多人在网上肆意发布不良信息,导致网络环境污染,对他人造成了极大影响,我们在平时的网络生活中,需要做到谨言慎行,不做“键盘侠”,积极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。另外,如果在网络上受到了攻击,千万不可冲动行事,将矛盾带进现实,否则反而会引火烧身,造成更严重的后果。请谨记,尊重他人也是尊重自己。